回不去的我们抒情散文
夜慢慢沉寂执起笔祭奠那白昼死去的喧哗,趁着这份恬静想屡屡心中的追逐怎样去盛开满树梨花!
一路走来拼着命地挣扎才走到现在,点点星火燎燃腹中的希望。自校别后,清丰犹如清风徐徐流失在时间的长河,就着孤酒奏了悲歌!偶尔想起或许颦蹙一展也只是淡淡一笑。然后忙碌手中的工作、回答伏在身边朋友的问题。遗忘了!留在心里的也就是几个蓝颜、红颜仅此而已。当某一天在公交或路旁恰好相逢,一时想不起唤不出的名字才会让自己清醒。我们少了联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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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考过后,梦里一点锦华散落!残酷的现实给自己一次成熟的洗礼。放弃吧!这是开始对自己的告慰。悬浮在命运的岸崖眼泪曾无数次不禁暗落,徘徊的心扉紧闭了门窗为曾经的自己开一次葬礼。选择漂泊这是谁要的飞翔,如果踏足流浪或许将失去一切包括我那天真的梦。没有理由放弃的念想鞭打撕心裂肺的痛。
怀念给兄弟洗衣服、嘻嘻哈哈吃泡面泡馍的日子。回不去的岁月,白驹过隙我站在了此岸而他们却站在了彼岸!记忆风沙尘封在了岸与岸距离的滚滚逝水。记忆浪淘沙尽,逝水难收,水月镜花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。朋友分开了才知道想念的味道,身边的片片昙花又怎能经得起四季交替,一夜梨花终究敌不过四季常青的松柏,常念念、忆乱乱!天马浮云夕阳再难红!
摆渡人的命运唯有船是知己;游子恋家或许是唯一的安慰吧!
又无意间看到那双布满灰尘的白球鞋,尽管每次看到它,都如千万把刀在割我的心,但是我依旧不舍得扔,因为这是你留给我的唯一的东西。我觉得我们之间好像在被命运捉弄,从我们相知开始,然后到我们相恋,最后到你无情的走开。
你走后,我开始认真地听歌,听歌的时候我会抛弃杂念,屏住呼吸。我觉得这种方法很有用,至少可以让我暂时忘了你。如今会想起刚和你分开的那段日子,不知道是什么支撑着我走到现在,也许你早已忘记我们曾经在一起的时光,忘记了我们曾一起写的歌,但这些我都记得。
我曾经对你说过,如果你跟我在一起不快乐,你可以离开我,可如今你真的离开我,我却是如此的寂寞。你和我的点点滴滴在我脑海中浮过,那个时候我可以傻傻的站在你面前等着你说你爱我,那个时候我可以肆无忌惮的吻你,肆无忌惮的哭或笑,那个时候我真的很快乐,但是现在,我连跟你讲一句话的勇气都没有,现在的我真的好无助。
你说是我不懂珍惜,你说得对,我是不懂的怎样去爱你。但是毕竟,毕竟曾经我好用力的爱过。我不知道如今我们之间还剩下些什么,我只知道我们回不去了。
《半生缘》中,最感动的莫过于在十四年后,沈世钧和顾曼桢的那次相遇。
她说:“世钧,我们回不去了。”
她问他:“世钧,你幸福吗?”
世钧答道:“我只要你幸福。”
——感怀
或许人生就是如此怪异,青春注定这么离奇,俩个曾经相爱到难舍难分,海枯石烂甚至不分你我的恋人,由于种种的缘由却不得不相互放手,哪怕彼此曾经有过多少美好的回忆,经历过多少次风雨。
然而,当多少年过后,这二人在一次很偶然的机会中邂逅了,他们或许都没想到彼此这一生还会有再相见的机会,也或许他们在没见到时,每次在无人的夜晚想起那让人心疼的过去时,心中都有无数的话想对对方说,诉不尽心语万千,可是等到真正想见时,二个人却只淡淡的说了句:“好久不见”。而后,便是面带微笑,各自走开,轻轻的擦肩。
擦肩而过的瞬间,彼此的心里肯定有过或多或少的遗憾,但他们还是仿佛像商量好的似的很默契的选择了沉默,选择了擦肩而过。因为他们知道,他们,已经长大了,已经不是那段可以为了爱而放肆追逐的年纪,他们彼此的身上都已有了属于自己的责任与担当,他们现在不只是自己,更多的还是属于他们的家庭,彼此都知道,过去的注定也只能是回忆了。
而现在不必也最好不要再过多联系了,就当彼此在彼此的人生中路过,你是我人生的过客,如清风拂过,我在你的人生中客过,若拈花一朵,如此,而已,就当彼此是自己人生中的一个驿站,有过许多美好的日子,无瑕的而美丽的回忆,有过温暖的夜晚,有过明媚的白天,甚至或许连在驿站的雨天,都美得让人窒息,让人不忍回忆。
那段日子是青春中最灿烂和幸福的时光,但是也只属于青春,是我们最珍贵的回忆和最深刻的惦记,深深掩埋在我们心中最柔软的地方,把酒,且回忆。那段青春只能回忆,也只能回忆,因为我们都知道那些日子,走了;那些岁月,流了;那些感觉,没了;那些回忆,停了。而他们,也回不去了。是的,永远回不去了,记住,是永远。
我们,回不去了,看似一句多么轻描淡写却又意味深长的话语,而我们说出口时却发现是那样的艰难,嘴巴苦涩,心里溜酸,原本简简单单的六个字在此刻却仿佛字字千斤,张开嘴,却发不出声,只有低头,然后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。然后,相对离去,徒留背影,还有,那留在空中的叹息……
或许,我们喜欢的只是当初的彼此,我们念念不忘的也只是那段回忆,而不是现在自己,许多人总说如果再见面,一定会勇敢地说出当年因为羞涩或者是不敢而没有说出的话语:我喜欢你。可是你喜欢的只是当初的她,而不是现在,每个人都会改变,我们的如今早已不是当年的模样,或许当年我喜欢的你早已恍若二人,当年篮球场上奔跑的帅气少年,或许现在早已大腹便便,难忆当年;当年在图书馆中看见的在阳光下微笑的温婉女孩,或许现在正在熙熙攘攘的菜市场上在为着几毛钱而喋喋不休,不复从前;当年说好永远在一起的恩爱情侣,现在或许早已分隔二地,许久失联。
或许我们都没有想过,我们喜欢的彼此可能早已变成我们原本最不想变成的模样,其实我们心里都知道却仍固执的相信她或他都还是当年的模样,一切如初,我们都在向往再见时的彼此,如当初般的热情开朗,不曾陌生,依旧亲密,仿佛时间只是打了个盹,而现在又醒了。其实,这些固执都只是我们的不甘心,不甘心我们的青春被遗憾,被后悔,被消费,虽然我们知道青春注定会有遗憾免不了追悔,可是我们却都以为那只是别人的经验,不会发生在我们的身上,都本能的不想说再见,甚至还想再续前缘。明明知道结局的不堪我们却依旧一厢情愿。
这些,都只是我们的执念,我们也只是想想而已,也只能想想,爱情注定只属于青春的独特产物,因为以后我们都已经没了那份勇气也缺乏那种精力,青春中的我们喜欢一个人那一定是纯粹的喜欢,与其他无关,只是固执的想每天看见她的笑脸,她微耸的双肩,甚至,她在阳光下拉长背影的若隐若现。喜欢是一个人的固执,爱情却是二个人的事,在那些日子中,仿佛一切都是美好的,哪怕是没有结果的单相思,也是自己一个人的固执,自己愿意,与他人无关。
卢思浩说过,或许青春中最美好的爱情不是彼此在一起,而是一个人的暗恋,你自己默默的.对她好,也不必让她知道,这样,即使你们最后没能在一起,但这样的记忆,却是最为深刻,青春的爱情不必考虑结束,讨论归属,只要你认真认真的爱过,努力的付出过,这,就够了,青春最重要的不是在一起,而是有一个无暇的过去,一份你每次想起,都能感到温暖,甚至嘴角都不自觉得流露出一丝笑意的回忆。
真正的喜欢不是非要在一起,而是即使不在一起了,你却仍能在心底默默地祝福她幸福,这才是正正的喜欢,却还算不上爱。我一直觉得我爱你这三个字你一辈子只能说一次,就是对你陪伴终老的人说的,而其他的无论你曾经眷念,多么不舍的的人,哪怕她曾给你最美好的,只要你们最终没有在一起,那么就最好不要说,再喜欢也只是喜欢,谈不上爱,一辈子你可以有很多次喜欢,但是爱只有一次,没有替补。所以请你不要轻易的说爱,这个年纪的我们不能也不配谈爱,真正的爱时要时间见证的,没有时间的过滤,再喜欢的彼此也会分手,只有经历过漫长时间沉淀的二个人才能说爱。
其实,不只是这些东西回不去了,我们这一路走过的细细碎碎,我们见过的不同风景,我们有过的所有回忆,都回不去了,而此时的再相见也不过是让彼此心中的那种执念能有个了断,佛说;勘破,放下,自在。我们所念念不忘的也不过是那段记忆而已。
过去的过去,未来的可期,而现在,则一定要珍惜。
我们回不去了,可日子还在继续,生活还需努力,让那些回不去的化为我们前进的动力,是的,我们回不去了,但我们的记忆还在延续,青春就是这样,让你心痛,让你后悔,却也让你明白该如何努力,如何让让我们的人生过的最有意义。
数年之后,曼桢对着世钧说:世钧,我们回不去了。
我们回不去了,回不去了。
张爱玲笔下的小说,格调总是冷的,她擅长写爱情,爱情也擅长被她写。
“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,内里却爬满了虱子”——玫瑰花与蚊子血,总是那看得人的眼光罢啦。
她是绝不肯相信美好的。
我也不信。
生活常常苦涩,甜蜜才显得异常珍贵,一旦失去,便成为痛苦。当时若是没有得到,倒也没什么妨碍;得到后的错失,往往令人悲哀。
走过千山万水,脚趾要变得粗壮。爱情不会,经历的越多,死的便越彻底,到最后,死得一丝生气都没有了。碰到她,但还是可以活过来,像被火烧光的那一刻,挣扎着从火里坐起来,眼睛里噙满了孩子的泪。想要一个怀抱,想要抱。
中年的爱情,若不是干柴烈火的迸现,极易演绎成一场猜心的斗争。两个人彼此消耗着,为自己找了个需要付费的仇人。
什么是爱情最好的模样?你看着我,我看着你,默默含笑,我们结婚吧!
我们同时说出来。
和电视剧里一样,那是八十年代的事了。每年的夏天,我都要被父母送往外婆家,但更多的时候,我并没有在外婆家呆着。外婆家所在的地方前面有一片竹林,那里才是我最喜欢的地方,我曾经在那里度过了无数个孤独的童年日子。竹林的旁边有一户人家,那是一个德高望重的教师家庭,在那个地方受到众多人的拥戴。于是,很多个晚上我会在他家呆着,很奇怪,那位老师从没教过我做人或者做学问的道理,只是像个普通人一样告诉我电视里播放的剧情,其实我太小,什么都不懂。
您猜对了,有一样东西我是懂的,就像那个老师说评论电视里模特越穿越少一样,我只能害羞地笑笑。而他们的女儿才是我认为最漂亮的,那是我当时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子,当然,她比我大得多,青春写在她的脸上,充满了初长成的韵味。很多年后,大人们还拿我开玩笑,说小时候为什么一直喜欢去那个老师家,是不是因为觉得老师家女儿漂亮。那时候,不懂暗恋这个词,如果知道,那算不算?
《五月的鲜花》播放的时候,我刚健完身回来,躺在沙发上懒懒不想动,这个名字让我想起了那首歌,那是我喜欢的为数不多的一首革命歌曲,充满了血腥和温情,很奇怪,这两个词竟然能很好地融合在一首歌里,却不矛盾。电视剧开始的部分,是讲的越战,那是在我生命中起了很多作用的一场战争,很小的时候,很喜欢看那场战役的电视剧,如《凯旋在子夜》等,非常喜欢当时的一些插曲,如《十五的月亮》等。后来,在一户人家看到墙上的一张照片,那是一战侦察兵的照片,照片上的人一身戎装充满了英气,这也是导致我后来当兵的原因之一。后来在部队里,对我影响最深的也是参加过越战的一位英雄,而现在,我所编辑的书中,战争题材特别是越战题材的占了绝大多数。那段岁月是离中国人最近的一场战争,整整持续了十年之久,却因为没有政治宣传而渐渐被人们淡忘。就像这部电视剧的初衷一样,可以让人们重温那段有信仰有激情有真情的时光,在这个物欲横流,物是人非的社会里,能给予一丝警醒或者说缅怀。
李晨演的军人形象,一下子让我感觉回到了童年时代,那个在梳妆镜前莞儿一笑的教师之女,还有墙上的侦察兵,当然包括自己后来真正穿上军装以后,却突然意识到,已经不再有当初那份纯纯的感动和追求。张歆艺演的代课老师纯真善良,为了爱情义无反顾,但她又是悲哀的,这样的女人用封建一点的词语来讲,是命硬。她对自己要求太苛刻了,以致于不想伤害任何人。在她的心里,只有感恩,报恩和刻骨铭心的记忆。百度上,很多人对此剧颇有异义,无非说电视剧未能完全复原八十年代的真实场景,穿帮无处不在。试想,这不是一部大制作的电影,也不是一个大导演的商业片,甚至涉猎到了那场人们不愿提及的战争。有的网民对李晨饰演的军人悲惨下场不能接受,其实那都是血淋淋的现实,如果他不重上战场,如果他不去学校找谢雨,再如果他小时候没有暗恋上谢雨,那么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。他可能早就在第一场战争中就去世了,或者他立功后,就成了英雄,受到人民的拥戴,和政府的照顾。但事实往往就是这样残酷,第二次的上前线,他成了被敌方救活的“俘虏”,成了为人也为己所不能接受的败将,于是,他的命运被完全改变了。
所以说,李晨所饰演的军人是中国当代军人的真实写照,可能也是全世界军人的真实写照,也应证了“成者王,败者寇”的古话。而对于他们的爱情,我只想说,张歆艺这个人物被理想化了,是对这个社会的无情讽刺。那些被物化的现代女性,是不愿意也不希望成为谢雨那样的人,她们追求幸福,却并不一定要牺牲什么,她们敢爱敢恨,却并不一定要抛弃什么。只是,那个年代的爱情,谁又能说得清楚。就像我文章开头说的那个老师的女儿,她嫁了一个有钱人,后来离婚了,和谢雨一样,一个人带着孩子过得并不幸福。那个年代有着现实社会所不能理解的疯狂,为了爱,她们可以用一辈子来赌。可是,我们终究回不去了,对不对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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